江苏省消保委发布14家车企不公平条款调查报告

5月19日,江苏省消保委发布《新能源汽车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调查报告》。本次调查涉及车企14家,包括特斯拉、蔚来、小鹏、广汽埃安、极氪、吉利、理想、奇瑞等知名品牌。

总体来看,新能源车企在制定格式合同中普遍仅考虑自身便利,未能落实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部分条款明显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。下一步,对有问题的企业,省消保委将发约谈函,要求其限时整改。

【速览】

十大问题涉及

信息收集、知识产权、约定管辖等

《报告》揭露新能源汽车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十大问题:

①协议交易对象不明,损害消费者知情权

②车企单方修改权无限制,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

③车企免责条款过宽,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

④收集个人信息不规范,消费者被要求必须概括同意

⑤个人信息使用不当,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缺位

⑥约定响应时间过长,难以满足消费者实际需要

⑦链接第三方增值服务,却不提供任何保障

⑧用户发布作品即为广泛授权,损害用户的知识产权

⑨约定管辖只考虑车企,加重消费者维权成本

⑩无合法依据加重消费者及相关人的负担

【解读】

你是否不细看协议就点“同意”?

小心,密密麻麻的字中“有坑”

江苏省消保委投诉部主任傅铮介绍,14家车企的协议一般分为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。部分车企分为APP使用协议和网站协议。本次调查收集了14家车企的47份协议,梳理出10个方面共15项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,以各家品牌中发现的问题数除以15,得出问题率。其中,问题率最多的有60%。

调查发现,协议动辄数千上万字,有的APP隐私权政策达2万多字。对这些协议,不少消费者没有耐心和专业度来看,就直接在手机APP或网站点“同意”。有的APP上的协议如果不点“同意”,就无法进入到下一步。但此次调查发现,协议里面“有坑”。一旦出现纠纷,消费者会处于弱势地位。

“单方面变更,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”

有的车企单方面修改权无限制,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。具体包括长安、长城、广汽埃安、上汽通用五菱、特斯拉、小鹏等9家。

比如在协议中有这样的规定——“我们有权随时对本声明内容进行单方面变更,并在我们的APP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,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”。

难道单身不能买车?收集财产、婚姻信息做啥?

6家的协议条款,存在超出必要范围收集信息的嫌疑。

以广汽埃安为例,其隐私协议称,收集的信息可能包含银行账号、财产信息。

上汽通用五菱的隐私政策(官网)则表示,可能会收集人口统计数据(如年龄段、婚姻状况及家庭组成)。

“收集婚姻信息做啥?难道单身还不能买车了?”消费者认为,这样的信息收集完全没必要。

“黑客攻击”纳入“不可抗力”?

法律规定,网络运营者有履行安全保护的义务,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。而长城、广汽埃安、极狐、理想、上汽通用五菱、小鹏等共8家企业约定此情形下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有公司称对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。而“本协议条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……计算机病毒、黑客攻击等因素”。

江苏省消保委公益律师团律师、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磊表示,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、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。黑客攻击是车企在正常运营中应该预见的,纳入到不可抗力,不符合法律规定,对消费者不公平。

个人信息出境无单独同意?

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表明,个人信息原则上不应出境,如果提供给境外接收方,应当告知相关信息,并取得个人单独同意。但是长城、特斯拉等4家的车企协议中直接含有可能分享到境外的条款。

知识产权授权“永久免费、不可撤销”?

车企的知识产权应得保护,用户的知识产权也应当得到尊重。但长城、广汽埃安、极狐、极氪、理想、奇瑞等共9家企业的协议约定,仅因为用户通过车载软件或相关网站发布作品,就视为授权车企无限制的使用,有损用户知识产权。

比如,长城汽车(魏)用户服务协议提出:用户同意魏APP对其上传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免费的、永久性的、不可撤消的、独家的和完全的许可使用和再许可的权利。

管辖法院或仲裁,只能在车企所在地?

调查显示,14家企业全部通过单方制定的格式合同确定管辖法院或仲裁,且选择的管辖法院或仲裁均是车企所在地,并非与消费者协商确定,实质性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,加重消费者维权成本。

夏磊表示,本来消费者应该有多种维权途径,但是通过车企的格式条款,把消费者的维权限制为一种手段,而且把诉讼法院约定为车企所在地。这样一来,如果消费者并不在车企所在地生活,去诉讼就会提高维权成本。其次,当地法院也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裁判。第三,即便消费者在当地胜诉,也只有个案的约束力,并不能维护在不同地方的不同消费者的权益。

省消保委建议车企自查自纠

下一步也会开展约谈

针对本次调查结果,省消保委认为,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销形势持续向好。但不公平格式条款有可能会成为引起消费纠纷的隐患。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车企,应主动发力,尊重消费者权益,树立“科技向善”的经营理念,以此次调查发现的问题为契机自查自纠。下一步,省消保委也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,开展约谈工作,保障消费公平。

(通讯员 徐悦
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)

关键词: 江苏省消保委 车企不公平条款 新能源汽车行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

为你推荐

新股
市场
Copyright@  2015-2022 每日证券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 浙ICP备2022016517号-15   联系邮箱:5 146 761 13 @qq.com